近日结束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,明确提出了一连串城市住房新政。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,将2010年作为了全国实现保障的最后期限,还明确了廉租住房建设在资金、土地、税费等方面的政策。其中非常令人注目的是,要求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比例不低于10%。有行内人士因此呼吁广州廉租房建设宜再“扩容” 。
在城市房价如脱缰野马飙升不止之时,这个被喻为近十年来罕见的高规格全国住房会议,当然引起人们高度关注。虽然说,会议并没有如会前舆论所猜测的,对实施近十年的房改进行原则性调整,但会议将廉租住房建设提到如此高度,也可以说发出了一个新信号: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,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,实现“住者有其屋”,政府责无旁贷。对于住房问题,政府不能一概推向市场。对于广大低收入者来说,这无疑是个重大利好。
应该说,广州市建设廉租住房方面还是动作比较大,成效显著的,已经让大量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了应有的保障。近年正在或准备开工的金沙洲、琶洲等新社区,就是最好的例证。但如果对照全国住宅会议精神,我们可以明显看出,广州在廉租住房建设方面,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。因为单土地出让净收益一项,广州近两三年来,已成倍增长,廉租房建设有足够的资金保障。
广州有建设廉租住房的发展空间,广州也有对廉租住房的巨大需求。因为房价近年来大幅飙升,已远远超过了市民收入增长速度,已经将越来越多的广州市民赶向无力购房群体。高房价高房租所带来的巨大压力,已渐渐成为了城市居民最大的生活压力。这种压力的承担者,已经不单单是极少数的低保低收入困难户,还包括不少城市白领。尤其是那些收入不高也不太低的“夹心阶层”,在被喻为“新三座大山”的压迫下,他们对廉租住房的需求是最为迫切的。
因此,无论是从落实中央廉租住房新政精神,还是从广州的现实,广州都有必要对现有的廉租住房规划予以调整,扩容,让廉租住房惠及更多的广州人。